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 (试行)

2019-01-12 10:13浏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发展,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的认定与量化计分管理。

第二章  成果认定与量化计分范围

第三条  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是指因教学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教改项目、优秀学位论文、教材等。

第四条  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是指因科研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学术论文、著作和专利等。

第五条  社会服务成果

社会服务成果是指因科研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实践所产生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报告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

第六条  根据获得成果级别、影响程度、质量水平等,将成果划分为特类、A1类、A2类、B类和C类。

第七条  成果量化计分以“分”为计量单位,列表中的“分值”指我校教师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等),且“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为其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分值。

第三章  教学成果认定与量化

第八条  教学成果奖

单位:分/项

奖励

类别

特类

A1类

A2类

B类

C类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分值

520

260

130

120

60

30

8

4

2

说明:

1.教学成果奖指:教育部组织评选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山东省教育厅组织评选的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组织评选的优秀教学成果奖。

2.不包括由社会力量资助而评出的教学成果奖。

3.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文件原件认定。

第九条  教学竞赛奖

单位:分/项

奖励

类别

A1类

A2类

B类

C类

教育部

省教育厅

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分值

120

80

50

40

20

10

8

4

2

说明:

1.教学竞赛奖包括: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合主办的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育部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工会联合主办的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教育厅级);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组织评选的教师教学竞赛奖(校级)。

2.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际性、全国性以及省级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文件原件认定。

第十条  教改项目

单位:分/项

项目

类别

A2类

B类

C类

教育部级

省级

校级

重点项目

面上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面上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分值

60

40

40

20

4

2

说明:

1.教改项目包括:由教育部组织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部级);由教育厅组织立项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组织立项的教改项目(校级)

2.提供立项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原件认定。

3.无资项目按同级别有资项目的50%计分。

第十一条  优秀学位论文

说明:

该类成果是指:指导本科生获得省级、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其分别计分为B类10分、C类2分。以提供获奖证书或评选结果通知文件原件认定。

第十二条  教材

单位:分/部

教材

类别

A1类

A2类

B类

C类

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省部级规划教材

其它规划教材

其它教材

分值

40

20

10

5

说明:

1.国家级教材指教育部规划类教材,省部级教材指教育厅规划类教材,其它规划教材指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规划教材,其它教材指除上述之外的其它教材。

2.配套学习指导书或习题集按教材的30%计分。修订版按原版的30%计分。

3.教材是指本科层次以上规划(统编)教材、推荐教材。

4.以正式批文和正式出版教材认定。

第四章  科研成果认定与量化

第十三条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两类,其中纵向项目又分为有资纵向项目和无资纵向项目。无资纵向项目按同级别有资项目的50%计分。

(一)有资纵向项目

单位:分/项

项目

类别

特类

A1类

特类

A2类

B类

C类

国家级

教育部

省部级

厅局

重大

重点

一般

青年

专项

重大

重点

一般

青年

专项

重大

重点

一般

重点

一般

分值

320

160

80

60

240

60

40

30

40

30

20

10

说明:

1.特类“重大”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上层次(含杰青、优青、创新群体、重点和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

2.A1类国家级“重点”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级“一般、青年”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国家级“专项”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艺术学项目、教育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项目、专项和应急项目以及国家软科学项目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列为A1类,计80分。

3.A2类教育部“重点”项目包括教育部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教育部“一般青年”项目包括教育部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科技项目等。教育部“专项”项目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其他专项等。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包括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重点项目、山东省自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山东省软科学重大/重点项目等。

4.B类省部级“一般项目”包括除上述之外的其它省部级重大、重点及一般项目等。

5.C类项目包括厅局级项目(重大、重点、一般项目),校级重点、一般项目。校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计4分、2分。

6.科研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持立项相关材料到教务处登记和确认。科研项目成员的署名位次,以主管部门的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为准。

(二)横向项目

单位:分/项

项目

类别

A1类

A2类

B类

C类

100万(含)以上

50万(含)-100万

20万(含)-50万

1万(含)-20万

分值

横向项目按到账经费确定分值,每2万元计1分。

参与外单位纵向项目按到账我校经费确定分值,每1万元计1分。

说明:

项目主持人须持横向项目委托合同到教务处登记和确认。项目的署名位次以项目合同书为准,合同书中未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在登记合同时提供成员名单和位次。

第十四条  科研获奖

单位:分/项

获奖

类别

特类

A1类

A2类

B类

C类

国家级

教育部(人文)

省部级

教育厅

其他厅局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分值

520

260

130

240

120

60

120

60

30

20

10

5

8

说明:

1.科研成果获奖主要包括国家级奖励、教育部奖励(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奖励、教育厅奖励以及其他厅局级奖励(不包括由社会力量资助的科研成果评奖)。学校科研奖励一、二、三等奖按C类分别计8、4、2分。

2.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励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奖励包括山东省自然科学、科技、社科、文化等领域的省级奖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及国家其他部委设立的常规奖项(此类奖项视为A2类,其分值按省部级奖减半计算)。

3.对不分等级的奖项视同二等奖计分。学会、协会等非政府委托所评奖项不计分。

4.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日期为准。

5.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文件原件认定。

第十五条  学术论文

单位:分/篇  

论文类别

特类

A1类

A2类

B类

C类

分    值

120

40

20

10

3

说明:

1.学术论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划分的类别认定。

2.提交成果原件及必要的检索报告等认定。

第十六条  著作

单位:分/项  

著作类别

A2类

B类

分     值

20

10

说明:

1.著作是指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及科普类著作等,不包括教材、手册、工具书类等出版物。

2.A2类学术著作指国家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社:附后)出版的学术著作,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最新出版社单位等级评估结果为准。

3.B类著作指编著、译著、科普类著作及其它不能认定为A2类的著作。

4.以正式出版的著作原件认定。

第十七条  专利

单位:分/项  

专利

类别

A2类

B类

C类

发明

实用新型

软件著作权

外观设计

分值

20

10

3

说明:

该类成果是指获得的符合我校学科发展方向的国内和国际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以授权或登记证书为认定依据。

第五章  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与量化

第十  研究报告类成果

单位:分/项  

研究报告

类    别

特类

A1类

A2类

B类

C类

分    值

160

80

40

20

5

说明:

研究报告类成果是指实践性应用对策研究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形式,简称为研究报告。

1.特类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或被全国性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

2.A1类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委省府或部委正职领导批示的或被国家部委、行业、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度与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

3.A2类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部级其他领导、副省级城市主要领导批示的或被副省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采纳的研究报告。

4.B类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地市级、厅局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厅局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采纳的研究报告。

5.C类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县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或被县市级党委政府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

6.研究报告也可按照被采纳企业规模大小认定其等级,并且最高认定为A2级。具体标准为:被大型企业采纳的认定为A2级,被中型企业采纳的认定为B级, 被小型企业采纳的认定为C级。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来界定企业等级。

7.研究报告也可按照被采纳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级别认定其等级,并且最高认定为A2级。具体标准为:被国内外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总行或总公司级机构采纳的认定为A2级,二级机构采纳的认定为B级,三级机构采纳的认定为C级。

8.研究报告还可按照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认定其等级, 并且最高认定为A2级。具体标准为: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000(含)万元以上的认定为A2级,600(含)~1000(不含)万元的认定为B级,300(含)~600(不含)万元的认定为C级。

9.对获得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要求提供:(1)研究报告原件;(2)领导批示的原件或复印件;(3)领导的批示必须是领导人对该研究报告所持的具有正面肯定意义的直接意见表达。

10.对于被采纳的研究报告,要求提供:(1)研究报告原件;(2)实务部门采纳的证明,该证明必须包括对研究报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具体说明;(3)因被采用而形成的已付诸实施的有关政策、制度、法规和文件等直接佐证材料;(4)研究报告按照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认定的,采用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应用证明的办法提供证明材料。

11.对以上证明,学校组织审核核实。所有研究报告类成果及其等级的认定最终由院长办公会组织专家组根据其产生的实际效果评审认定。

12.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的研究报告,认定为A1类,提供采用证明文件。

第六章  合作计分标准

第十  多人合作成果的计分

独立作者认定为1项(按满分100%计分)。为鼓励合作研究,对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如是二人、三人、四人合作完成,在分别按60%:40%、50%:30%:20%、50%:20%:20%:10%比例进行工作量分配基础上,对前三位作者分别奖励成果分值的10%、5%、5%;五人及以上合作时在前三位按上述方法分配后,其余人员平分第四位的分值。即按照下表比例进行工作量分配:

占比

合作人数

第一

作者

第二

作者

第三

作者

第四

作者

第五

作者

合计

独立作者

100%

-

-

-

-

100%

二人合作

70%

45%

-

-

-

115%

三人合作

60%

35%

25%

-

-

120%

四人合作

60%

25%

25%

10%

-

120%

五人合作

60%

25%

25%

5%

5%

120%

第七章  组织管理

二十  本校人员的所有成果必须进行成果登记、认定方可计分。教师年度内将符合规定的各类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初审后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分类存档。

第二十  成果统计以自然年度为准,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第八章    

第二十  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同一成果若取得多项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值。同一研究报告类成果多次被批示、采纳、应用,只计一次最高分值。论文的转载、检索计分依据《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对转载类期刊及检索级别认定,只计一次最高分值。

第二十  本办法自201871日起施行。

“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

(各类别不分先后;排名不分先后,按拼音排序)

1.社科类

安徽人民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长春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湖南人民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人民出版社

江西人民出版社

解放军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青岛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上海人民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外文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2.科技类

电子工业出版社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

人民军医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星球地图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中国纺织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中国人口出版社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3.大学类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教育类

高等教育出版社

广东教育出版社

江苏教育出版社

教育科学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浙江教育出版社

5.古籍类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黄山书社

岳麓书社

中华书局

6.少儿类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接力出版社

明天出版社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7.美术类

安徽美术出版社

湖南美术出版社

吉林美术出版社

江苏美术出版社

江西美术出版社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8.文艺类

长江文艺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浙江摄影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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